全院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,根据《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【院发字﹝2018﹞143号】,将对全院各单位新媒体进行年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对象
以学院各单位名义开设运行的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QQ公众号、APP移动客户端、网络音视频自媒体账号等新媒体平台。
二、年审办法
本次年审采取单位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。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,按照“一个平台一张表”的要求填写《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新媒体年度审核表》,并准确填报《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》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,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年审工作。
2、《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新媒体年度审核表》《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》用A4纸打印,加盖公章,于1月1日前报送至党委组宣部(综合楼218办公室),电子版以“单位名称+新媒体年审”方式命名,一并发送至xinkezuxuanbu@163.com。
联系人:韩梅
联系电话:6330011
党委组宣部
2020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