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,大力实施新乡市“创新驱动、科教兴市、人才强市”战略,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,根据《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》(新科计〔2016〕22号)和《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(新科计〔2016〕33号)要求,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,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1.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
2.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二、申报要求
1.各申报学院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填报相关申报材料、开展项目论证,学校要求各理工科学院都要积极参与本次平台申报工作。
2.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,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。
3.各申报学院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。
3.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(以学院+平台名称命名)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(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)报送至科研处(B3-109办公室)。
4.受理时间:2023年6月8日- 7月4日 ,逾期不予受理。
科研处
2023年6月8日
(初审/杨果 复审/杨果 终审/侯进怀)